許多職業婦女迫於現實拿不出多餘的錢而把孩子交給外婆或是奶奶帶 或是有點錢的把孩子托給保姆

有人選擇把孩子24小時交給別人有人是白天將孩託付給其他人晚上自己帶 那個方式比較好是見人見智的問題

孩子要給自己媽媽, 婆婆, 保姆帶 或是媽媽願意在家全職帶小孩

都應該由爸爸 媽媽自行決定 並對這個決定負責

而不是由其他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式來強迫父母把小孩交出來

小孩不是任何人的的籌碼 他是父母心中的無價之寶 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

不要老是拿自己以前是職業婦女手所以把孩子交給丫公丫嬤

而要求兒子媳婦把孫子也要交給丫公丫嬤 這並不合理

當初是你自已放棄養育自己孩子的權力與義務

而今憑什麼要求我把我的孩子教給你教養

你們這樣太辛苦了 我們可以多幫忙一些的 又說對自己孫子是一定比保姆好的話

這是沒有用的 因為你連基本尊重他人的意願都沒有 誰會放心把孩子教給你

在我有能力可以負擔保母費的情況下我選擇把孩子白天交給保姆 晚上接回來

由自己來教養孩子這是我們的選擇 當中的辛苦也是我們自己選擇的

我們不會抱怨 也不會覺得你們不好 孩子是我們決定要生的

由我們自己來為這個決定負責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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